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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法院推行安检制度 金属安检门得以应用

       宜兴法院推行安检制度提升安防能力, 金属安检门得以应用成为身检重要设备。

  宜兴法院在安检窗口将收缴的违禁物品以展示柜形式直观展示的作法,日前受到江苏省高院的表扬,并在全省法院予以推广。

  2009年至今,宜兴法院收缴了4289件违禁物品。收缴物品分为刀具类管制物品、录音录像设备类限制物品,以及易燃易爆和腐蚀性强的物品。其中录音录像设备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由法警暂时保管,届时会发还给当事人。从2009年开始,宜兴法院对于收缴的物品,会由法警会贴上标签,注明收缴日期,做好台账登记。

  这些收缴物品有些是当事人无意携带的,有些则是伪装携带,且拒不配合安检的。有一次安检设备查出一位当事人竟带了瓶白酒。法警提出暂时保管,让当事人办好事再领回。当事人恋恋不舍地喝了一口酒,才交出了整瓶白酒。有一次,一名当事人怎么都通不过安检设备检查。经法警检查,发现手包中竟藏着个口红大小的电击器,属于管制物品。

  安检作为法院对外的第一道窗口,担负着安全检查、接待引导的重要任务。宜兴法院重视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加强安检技能培训,提高安检人员对各种管制危险、限制物品的识别能力,并组织安检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在法院安检关口醒目位置摆放收缴违禁物品展示柜,以陈列实物的形式,以直观的方式提醒参与诉讼等人员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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